武术切磋不违法。但是利用武术切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可构成犯罪。
这种情况没有明令禁止,也没有对此放行,如果没有死亡或者落下残疾,应该是派出所对双方进行教育,然后协调好民事赔偿,如果伤的很重那不大清楚,反正中国就是法无定法,随他们说
也就是说比武过程中即使是遇到一些轻微伤害也是在所难免的,只要遵守帮会所定立的条例来比武,那么不属违法,但如果是利用比武作形式,
应该不违法,因为两个人都是民间的武术爱好者,在比试之前就都能够预料到自己可能受到的伤害,他就应该对比试过程中的意外结果,自己承担责任,除非是另一方故意的去伤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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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监督检查武术组织的经营活动,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;(五)培训武术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;(六)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体育管理部门报告工作。第六条 公安、工商、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经营性武术组织。
正常的交流是可以的。 武术本身,不是争强好胜。更多的是提高个人的修养。 我也对我的徒弟说过,当你学某项武术越久,你就会越谦虚,而且会更需要其他武术的元素来充实自己。交朋友,提高自身的武术修为是可以的,大家也是。
中国武术协会倡议,习武之人不能以门派、拳种名义参加格斗搏击。那是因为你如果你这种形式去参加的话,很容易就会引起各种门派之间的矛盾比拼,这就失去了武术它本身的意义,强身健体,传承这些技巧,就成了无意义的一些比赛。
非法买卖武术刀属于违法。武术单纯的表演刀具生产销售也须有营业许可证、生产许可证。如果是管制类是明文禁上生产及销售。附;公安部关于《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》第五条 制造上述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工厂、作坊,必须经县。
切磋:古代把骨头,象牙等加工成器物叫“切磋”。比喻相互商量、研讨:切磋学问。如此文雅的词汇来进行武术交流,说明武术就不是血贱当场你死我活的野蛮决斗。这种方式其实是用最小的成本来区分了胜负高低,而且最大限度的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