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在校玩耍不小心把其他同学弄伤了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,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责任。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,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,具体各自承担多少责任,需要双方协商,如不能达成一致,
如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不慎给同学造成了伤害,责任应该由课堂上的监管人员和体育教师共同承担,监管人员应该全程看管学生,注意发现并及时处理危险情况,体育教师应该保证活动环节的安全性,合理安排活动内容,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。
其实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意外,而这次意外也提醒所有的学校一定要做到安全的意识,特别是学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,小孩子正在长身体,如果一旦发生骨折或者其他意外的话,很容易会影响到他的正常发育,所以对。
你不要承担全部医药费 另一名小朋友承担一部分医药费,是你的孩子在学校运动会上把另一名小朋友撞倒了导致骨折,他要有可能性会承担全部医药费,运动会上不撞倒另一名小朋友,不可能更不会承担全部医药费。
您好:1)如果您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,单位辞退您是合法的,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支付;2)如果单位是依据40、41条辞退也是合法的,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不是上面1)、2)辞退的,构成违法辞退,单位应当。
对于这种问题是最麻烦的,谁的孩子都是宝贝,既然你不好好教导孩子,那没办法了。虽然是误伤的,但是还是你伤的,人家关心自己的孩子,孩子说痛,人家给他检查很正常的,人家不让你出全部的钱就很好了,一人一半是很好的。
不一定,学校只负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。孩子在上体育课时受伤,如果所做项目是国家规定的教学项目,如果用于体育教学的器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,如果授课教师在教学中按教程规定尽到了相关管理和保护义务,学校不存在过错,承担责任的。
法理上讲,学校和撞人的同学不承担任何责任,当然前提是撞人的同学不是发坏、故意的。篮球本身就是有危险性的,你孩子去打篮球,就是默认了自己来承担可能受伤的风险。所以得饶人处且饶人,如果学校和该同学愿意承担一部分。
学生在体育课上碰伤属于正常情况,学校没有责任。
如果你孩子在学校的时候跟同学在一起打篮球的话,而且还弄伤了同学,肯定是要负责一担一些责任的,但是如果是那种意外的话,估计家长也不会很强势性的,但是作为你儿子一定要有这种心,就是说我一定要负责任这个心。